单位:元/人、月
城 市
低保标准
北 京
300
广 州
330
天 津
265
南 宁
210
石家庄
220
海 口
221
太 原
183
成 都
195
呼和浩特
190
重 庆
沈 阳
昆 明
长 春
169
贵 阳
170
哈尔滨
200
拉 萨
上 海
西 安
南 京
200-260
兰 州
杭 州
280-320
西 宁
165
合 肥
230
银 川
180
福 州
210-230
乌鲁木齐
161
南 昌
大 连
240
济 南
青 岛
260
郑 州
宁 波
武 汉
深 圳
344
长 沙
厦 门
26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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