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王寨乡撤乡设镇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聊政字[2011]114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撤销大王寨乡,设立大王寨镇。撤乡设镇后,其行政区域和人民政府驻地不变,行政区域边界线以莘政发[2011]40号文件所附区划图上标绘的界线为准。大王寨乡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撤乡设镇过程中的有关工作,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即日起,由县民政部门负责更换所有印章与牌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更名后的衔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莘县人民政府
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