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勘界办公室莘县勘界办公室
关于东昌府莘县线联检(第二次)会议纪要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山东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鲁民[2007]1号)的规定和聊城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聊民发[2011]20号)要求和按排,2011年东昌府—莘县线进行第三轮联合检查。为了做好联检工作,经双方协商召开第二次联检会议。
为确保联检工作顺利进行,东昌府区民政局、莘县民政局于2011年5月28日在东昌府区民政局召开关于东昌府莘县线联检工作第二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东昌府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柴桂娥及东昌府区勘界办人员,莘县民政局副书记赵峰及莘县勘界办人员。这次联检工作得到局领导的充分肯定。4月1日—5月25日对250125232526S、2501252301、250125222523S三界碑进行了勘检,从检查的情况看,东昌府区—莘县行政区域界线两侧的地形、地物没有明显变化,界线位置没有改变,界线实地位置清晰易认,界桩(含三交点界桩)维护管理完好,边界线周围的群众安定团结,社会稳定。联检结束后,立即组织进行联检有关资料完整的整理汇总及时上报市局。
东昌府区勘界办公室 莘县勘界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