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民政局文件
莘县发[2009] 号
关于印发《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要求,以及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2部门《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意见》(鲁综治办[2006]21号),现将民政局制定的《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建立妥善处理边界矛盾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平安建设的有力举措,是创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新载体。各民政所一定要从政治上、全局上充分认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探索开展创建工作的有效形式,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推动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整合、创新、发展和各项任务落实。
莘县民政局
二00九年九月十二日
附:《莘县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方案》
莘县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要求,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2部门《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意见》(鲁综治办[2006]21号),结合民政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各级维护边界社会稳定联席会议体制框架内,切实履行民政部门职责,不断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及时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促进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长期稳定、和谐发展,不发生因边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为建设平安莘县、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 工作标准
(一)思想认识到位。处理边界矛盾纠纷过程中,坚持从党、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讲政治、顾大局,以稳定为重、发展为先,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互利、共建、双赢的指导思想,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认识边界纠纷的危害和维护边界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互谅互让的基本原则,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讲原则,讲风格,既考虑本方利益,也考虑对方利益,多做换位思考,加强沟通协作。
(二)组织领导有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业务科室组织实施、边界地区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以边界管理任务示意图、网络图和责任书为主要内容的“两图一责”管理模式全面建立。工作任务明确,管理队伍健全,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三)法规政策配套。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当地政府及时制定出台相应法规政策,民政部门制定和完善与有关法规政策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基本实现边界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管理经费落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7号)和《山东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边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五)边界联检规范。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部署和省级、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边界联检工作,积极主动地与毗邻行政区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及时妥善处理联检中遇到的问题,按时完成联检任务,上报联检报告,联检资料整齐规范,及时归档。
(六)按时完成勘界任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在区划调整批复下达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勘界有关规定和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全面完成勘界任务。
(七)实现边界管理信息化。按照国家民政部《地名数据库建设指导意见》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边界管理和地名服务三位一体的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建设、应用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数据维护、更新制度,加强对行政区域界线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
(八)边界矛盾排查和纠纷调处机制健全。边界纠纷档案资料准确、完备,边界矛盾排查和纠纷调处机制健全,运转协调有力,基本实现边界矛盾纠纷调处预警化和快速反应。
三、计划安排
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2009年10月底前完成。省界平安创建活动,由市民政局按照国家民政部的部署和省民政厅的要求,与毗邻省民政部门协商。
三、 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民政部门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和省综治办《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意见》,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特别是边界地区的基层干部、群众,大力宣传创建平安边界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创建平安边界中的责任和任务,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增强干部群众依法治界的意识和严格遵守法定界线的自觉性,争创平安边界。
(二)精心组织,总结经验。民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工作基础好、有典型意义的界线,精心组织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有效形式。创建平安边界是行政区域毗邻双方或多方的共同责任,有关各方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制定创建平安边界的工作方案,互相支持,密切协作,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三)加强督导,总结表彰。上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协助基层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把创建平安边界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创建工作全面展开后,于2009年10月底完成,省民政厅通过验收后,将对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00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