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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意见
来源:  日期:2010-11-18
 

莘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莘 县 人 民 法 院

莘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莘 县 民 族 宗 教 事 务 局

           

           

           

          

 

莘综办发[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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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

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边界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边界地区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为载体,坚持“属地管理”、“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依靠边界地区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各职能站(所、办)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联防联治,通过集中建设使边界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边界地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影响边界治安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涉及边界的各类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不发生因边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集体上访事件和群体性械斗事件,为省级边界、县级边界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促进平安和谐山东建设。

二、主要任务

平安边界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边界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采取积极预防、调处化解、快速处置等行之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边界纠纷的发生,把边界地区的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四是强化严打整治,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刑事犯罪率显著下降,治安乱点明显减少,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五是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以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网络,提高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控制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六是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定行政区域界线权威,遵守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规定,依法反映合理诉求,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三、职责分工

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社会稳定,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职能站(所、办)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

各乡镇(街道)综治办要发挥维护边界社会稳定的组织协调作用,协调有关职能站(所、办)认真排查整治治安混乱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积极预防和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入组织开展边界地区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建设活动,加大对平安边界建设的检查指导力度,推动平安边界建设活动扎实开展。

基层法厅、检察室、公安派出所要坚决打击跨区域流窜作案等边界地区刑事犯罪活动,依法及时处理挑起边界纠纷的违法犯罪人员,针对边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治安管理,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充分发挥维护边界稳定的主力军作用。

民政所要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时处理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争议。

司法所要加强边界地区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边界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民族宗教部门要做好边界地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和跨区域宗教事务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

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职能站所,要积极预防并及时依法处理因资源管理使用方面引发的边界地区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影响边界平安和谐的各类不稳定因素。

四、组织领导

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目标的有力保证,是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对于建设平安莘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建立维护边界稳定协调机构。县维护边界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由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民宗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委政法委(综治办)领导同志担任,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互通情报信息,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平安边界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落实维护边界地区稳定领导责任制。边界地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平安边界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平安边界建设的责任,要逐级实行领导责任制,把维护边界稳定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凡是应由乡镇解决的问题不能到县。要严格检查考核,认真兑现奖惩,把解决边界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工作情况和实际效果纳入综治检查考核,并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和奖惩等紧密挂钩。对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奖励,作为干部考察、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事件的,要坚决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健全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边界地区要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加强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人民调解员、界桩管理员、综治协管员、治安巡防员等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力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完善维护稳定协作机制,加强与毗邻地区的对口协作,做到矛盾纠纷联合排查调处、治安乱点联合排查整治、治安问题联合巡逻防范、违法犯罪联合侦防打击、群体性事件联合预防处置,提高工作效能。要健全边界地区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工作预案,落实人员装备,加强素质训练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事件。要建立边界双方定期协商机制,提倡边界双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签订边界地区综治协作和治安联防协议书,毗邻的基层乡镇(街道)、村(居)签订睦邻友好公约,定期走访,加深理解,共建平安边界,确保边界地区的长期和谐稳定。

 

 

 

综 治 办                                  

 

检 察 院                   公 安 局                   

 

民 政 局                  司 法 局                   

 

民 宗 局                  国 土 资     

 

源 局水 务 局                    农 业 局林 业 局

 

2009912

 

 

 

主题词:平安边界建设    边界稳定    意见               

莘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9912日印发(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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